全书到此为止就正式结束了。结尾算是开放性结局,也不算很仓促,因为之后在米利坚、酆都、前往青丘、希腊等等的故事,在原计划里本来就是属于可选项目,也就是近似于可写可不写的支线剧情。目前来看,故事到这里确实就差不多了。 后面的故事是留白,至于前面的事情,我觉得自己应该也填得七七八八了,该解释、该承接的伏笔都写完了,如果还有遗漏之处,望请见谅。 另外,可能最后洛封为什么给木偶取名叫“珏君”这里,有人不太能理解。这里的“珏”字,真正的含义其实不是指封罗的恋人。“珏”的本意是指合在一起的两块玉的意思,所以,洛封为小木偶取名为“珏君”。至于小木偶和洛封的后续发展会如何,大家就自由想象吧。 最后,好像也没什么好总结的,好歹有个收尾,这也许是唯一值得提一提的事...
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,可惜她至死才知!但她意外重生了,她说,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!...
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!他,身世成迷,被国家所弃。她,美艳聪绝,却红颜多舛。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‘杀神’‘回归都市,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,是命运的安排,还是人为的设计?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,挥手搅动都市风云,轻松纵横四方无敌。...
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,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,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,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。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。喜欢,在一起,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。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,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,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。...
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,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,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,让他一边默默崛起,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,最终俘获美人心,站在人生巅峰。...
龙之傲骨永长存,满身胆气与天争,钢牙利爪削金石,振翼当能啸长空,撼雷霆,逆江河,鳞尾一扫山必摧!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,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,宁可玉碎,不为瓦全,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…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,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,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。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。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,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。哦…好…行…龙崽打了个哈欠,疲态尽显,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