脑袋左瞧瞧,又看看。寻到同伴后,便肆无忌惮的疯长了起来。 粉嫩嫩的花骨朵儿舒展了柔软的腰肢,在枝叶间观察着周围的变化。 一不小心被人捧在了手里,也没反抗。随着采花人的动作“啪嗒”一声,入了花篮子。 青梧采了满满一篮子花,才拿回铺子里去处理。 她用的花汁纯粹,做事儿又仔细,短短一年,已经胭脂小铺经营成了个人来人往的火热铺子。 每天来买胭脂指甲汁的人,络绎不绝。 她和碧玉从早忙到晚,忙得不亦乐乎。 想到碧玉和周浩初的事儿,青梧按照铺子里的收入给碧玉分了份额,让她拿三成抽成。 碧玉的内心当然是拒绝的,但青梧坚持,她也就拿了。短短一年,碧玉俨然已经成了个小富婆。 她这人也不爱...
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,可惜她至死才知!但她意外重生了,她说,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!...
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!他,身世成迷,被国家所弃。她,美艳聪绝,却红颜多舛。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‘杀神’‘回归都市,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,是命运的安排,还是人为的设计?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,挥手搅动都市风云,轻松纵横四方无敌。...
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,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,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,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。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。喜欢,在一起,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。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,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,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。...
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,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,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,让他一边默默崛起,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,最终俘获美人心,站在人生巅峰。...
龙之傲骨永长存,满身胆气与天争,钢牙利爪削金石,振翼当能啸长空,撼雷霆,逆江河,鳞尾一扫山必摧!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,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,宁可玉碎,不为瓦全,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…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,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,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。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。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,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。哦…好…行…龙崽打了个哈欠,疲态尽显,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