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到了家中,熟悉的小区,熟悉的院落,走上二楼的阳台,远处便能看到景色秀丽的北江;只是时值寒冬,北江两岸早已经结了冰,但周围的建筑群却多了起来;彩儿笑盈盈地朝我走来,从背后搂住我的腰,趴在我肩头说:“都是万豪地产建的,这几年咱们乳城发展也挺快的。” 我点点头,眼前的一切恍如隔世,却又如此地亲切;转身牵起彩儿的手,我看着这个陪我风雨走来的女人,看着她灵巧动人的模样,单膝下跪,我学着绅士的模样,亲吻着她的手背说:“姐,嫁给我吧!” 彩儿当即就愣住了,她身上还穿着宽大的棉袍,厚厚的粉色棉拖鞋,头发也只是随意扎了一下,毕竟在自己家里,她一向很随意的。但这并不能掩饰她的美,厚厚棉袍下那修长的身姿,那漂亮精致的脸蛋。 她有些惊慌,特别不好意思的笑了一下,接着又伸手,轻轻打了我...
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,可惜她至死才知!但她意外重生了,她说,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!...
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!他,身世成迷,被国家所弃。她,美艳聪绝,却红颜多舛。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‘杀神’‘回归都市,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,是命运的安排,还是人为的设计?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,挥手搅动都市风云,轻松纵横四方无敌。...
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,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,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,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。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。喜欢,在一起,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。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,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,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。...
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,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,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,让他一边默默崛起,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,最终俘获美人心,站在人生巅峰。...
龙之傲骨永长存,满身胆气与天争,钢牙利爪削金石,振翼当能啸长空,撼雷霆,逆江河,鳞尾一扫山必摧!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,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,宁可玉碎,不为瓦全,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…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,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,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。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。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,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。哦…好…行…龙崽打了个哈欠,疲态尽显,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