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那他何尝又不是呢!他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一切以找到七大家宝为主,只有能找到任何一件家宝,那就必须不择手段,没有人是不能利用的。沈家尔虞我诈,人跟人之间只有相互利用,就算他是沈家热那又怎么样,没有人会因为他姓沈而优待他,相反只会更加算计,恨不得取而代之。只有他自己知道为了当上五大凶兽之首他费了多少心血,踩着多少人的尸体上位。他其实有些庆幸林炎不是在沈家长大的,不用经受这些,可以无忧无虑的长大。真的很累,累的想要长眠不醒。林炎站在他面前,居高临下的看着他,沈怀安抬头,如释重负:“你动手吧!”匕首慢慢举了起来,只需要轻轻一划,就可以将沈怀安的脖子割断。到时候鲜血喷涌而出,整个世界都变成了红色这一定会很壮观。“林炎,杀了他你会后悔的!”李松署气急败坏的喊道。一瞬间,周围似乎一下子安静了下来,林炎什么...
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,可惜她至死才知!但她意外重生了,她说,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!...
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!他,身世成迷,被国家所弃。她,美艳聪绝,却红颜多舛。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‘杀神’‘回归都市,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,是命运的安排,还是人为的设计?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,挥手搅动都市风云,轻松纵横四方无敌。...
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,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,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,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。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。喜欢,在一起,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。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,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,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。...
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,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,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,让他一边默默崛起,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,最终俘获美人心,站在人生巅峰。...
龙之傲骨永长存,满身胆气与天争,钢牙利爪削金石,振翼当能啸长空,撼雷霆,逆江河,鳞尾一扫山必摧!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,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,宁可玉碎,不为瓦全,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…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,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,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。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。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,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。哦…好…行…龙崽打了个哈欠,疲态尽显,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