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极美的小城镇,四季如春,气候温润,最是适合休养生息的地方。 “杜大夫,早啊!”杜清欢走在街上,一手拉着天佑,她在这里几个月不到,却已经通过自己过人的医术赢得了所有人的尊敬。 不少人也清楚她有一个昏迷不醒的丈夫,又要独自带着一个不大的小男孩,生活实在不容易,街坊邻居对她也是十分照顾。 “早,您父亲的病应该也好的差不多了吧?有空的话,去我那里拿份汤药。”杜清欢笑着点点头,看着这熙熙攘攘的人群,心底便有了温热的暖意。 这样的太平盛世,或许便是上官焱所期望的国泰民安吧,若是他醒着,或许,也会对此很欣慰。 上官焱退位以后,十王爷继位,一开始杜清欢还能发现她周围有些身手不凡的探子,既是保护,也是监视。 但,现在一切都安...
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,可惜她至死才知!但她意外重生了,她说,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!...
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!他,身世成迷,被国家所弃。她,美艳聪绝,却红颜多舛。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‘杀神’‘回归都市,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,是命运的安排,还是人为的设计?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,挥手搅动都市风云,轻松纵横四方无敌。...
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,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,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,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。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。喜欢,在一起,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。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,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,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。...
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,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,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,让他一边默默崛起,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,最终俘获美人心,站在人生巅峰。...
龙之傲骨永长存,满身胆气与天争,钢牙利爪削金石,振翼当能啸长空,撼雷霆,逆江河,鳞尾一扫山必摧!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,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,宁可玉碎,不为瓦全,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…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,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,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。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。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,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。哦…好…行…龙崽打了个哈欠,疲态尽显,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