姝给压住了,心里不是不恼的。 不过很快她就调整过来,特别是在得知袁五郎心中对霍姝不过是少年时期的迷恋,现在霍姝都嫁人了,袁五郎这些年来也从来没有表现出过什么,便知他心里就算还有霍姝,但那感情也淡了。 除此之外,袁五郎这些年也因为如此,一直洁身自好,总比其他那些还未成亲屋子里就有一堆通房的男人强。 她看中的是袁五郎这份念旧情的心,这样的男人不会太过花心风流,她自己现在也没怎么喜欢那男人,不过是想谋一段姻缘罢了,所以心里的抵触并不大。 霍妙有信心,等她嫁过去后,迟早将袁五郎的心笼络过来。 葛玲见小姑子和霍妙的脸色不好,她再没眼色,也看得出来,虽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了,但到底闭上嘴没再说话。 霍姝坐了会儿,见过霍妙后...
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,可惜她至死才知!但她意外重生了,她说,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!...
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!他,身世成迷,被国家所弃。她,美艳聪绝,却红颜多舛。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‘杀神’‘回归都市,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,是命运的安排,还是人为的设计?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,挥手搅动都市风云,轻松纵横四方无敌。...
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,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,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,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。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。喜欢,在一起,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。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,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,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。...
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,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,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,让他一边默默崛起,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,最终俘获美人心,站在人生巅峰。...
龙之傲骨永长存,满身胆气与天争,钢牙利爪削金石,振翼当能啸长空,撼雷霆,逆江河,鳞尾一扫山必摧!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,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,宁可玉碎,不为瓦全,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…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,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,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。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。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,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。哦…好…行…龙崽打了个哈欠,疲态尽显,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