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太难了..... 不知道有多少从头到尾追下来的读者,应该也是没有.....我已经单机了很久了。 但我还是要吐槽,这真的是我写过篇幅最长,跨度也最久的书了,从初二一直连载我研一,跨越了我中考,高考到考研,算是我人生的黑暗三阶段吧。 没想到这篇文会拖这么久。 我很抱歉,期间断更了那么多次,尽管数次承诺要完结,但都败给了我的懒癌。 今年忽然就觉得必须要写完了,起码要对得起读者,不能再太监下去了。为此专门把论文都推后了,用两个月左右时间狂补,跳过一些无伤大雅的剧情。 这篇文前半段是我早期时候写的,文笔难免有生涩不成熟的地方,加上陆陆续续的断更,有时候我自己都忘了前面的剧情,只能硬着头皮往上写,所以也可能会出现前后画风不相符的地方。 ...
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,可惜她至死才知!但她意外重生了,她说,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!...
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!他,身世成迷,被国家所弃。她,美艳聪绝,却红颜多舛。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‘杀神’‘回归都市,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,是命运的安排,还是人为的设计?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,挥手搅动都市风云,轻松纵横四方无敌。...
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,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,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,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。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。喜欢,在一起,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。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,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,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。...
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,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,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,让他一边默默崛起,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,最终俘获美人心,站在人生巅峰。...
龙之傲骨永长存,满身胆气与天争,钢牙利爪削金石,振翼当能啸长空,撼雷霆,逆江河,鳞尾一扫山必摧!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,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,宁可玉碎,不为瓦全,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…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,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,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。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。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,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。哦…好…行…龙崽打了个哈欠,疲态尽显,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