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带着蒋超又在景区逛了大半个小时,最后自己冷得脚下生冰,实在受不了,这才主动开口离开。 回去的路上,余柠没忍住偷瞄了一眼蒋超,他耳朵冻得红红的,可一张脸却特别白。 这么冷的天,他穿着低领衫,整个脖子露在外面,莫名的,余柠想到了两人面对面吃麻辣烫那次。 她往他碗里加了一整盒的辣椒油,蒋超辣得满脸通红,可还是吃光了一整碗,连汤都喝掉了。 之前回想起从前,余柠想到的都是那些让她咬牙切齿的画面。 可是曾几何时,或者说在高三最后的一段日子里,其实日子过得相安无事,蒋超有说到做到,他没有骚扰她。 “走快点儿。”余柠突然说。 蒋超看了她一眼:“怎么了?” 余柠想说‘你不冷吗’,话到嘴边,...
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,可惜她至死才知!但她意外重生了,她说,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!...
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!他,身世成迷,被国家所弃。她,美艳聪绝,却红颜多舛。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‘杀神’‘回归都市,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,是命运的安排,还是人为的设计?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,挥手搅动都市风云,轻松纵横四方无敌。...
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,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,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,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。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。喜欢,在一起,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。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,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,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。...
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,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,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,让他一边默默崛起,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,最终俘获美人心,站在人生巅峰。...
龙之傲骨永长存,满身胆气与天争,钢牙利爪削金石,振翼当能啸长空,撼雷霆,逆江河,鳞尾一扫山必摧!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,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,宁可玉碎,不为瓦全,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…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,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,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。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。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,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。哦…好…行…龙崽打了个哈欠,疲态尽显,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