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此出现了两种应对方法,一者认为是星族单方面知道了地球的存在,因而推断地球方面的科技水准不如星族,出于对未来各种可能面对的危机,以及对异族的不信任,坚持出兵剿灭地球。 而另一者则认为前一种应对方法太过激进冒险,毕竟星族也只是知道了在创世星云之外,还有另外一个孕育着生命的星球,对于地球上的文明、科技一无所知,仅凭星族的常识去判断不同文明可能达到的科技水平,得出来的结论从个根本上是站不住脚的。 也许地球方早就知道了星族的存在,只是基于同样不清楚星族科技的水准而选择按兵不动,一旦地球方的科技水准高于星族,此时星族再主动出击,岂不是自寻死路? 并且,如果第一种应对方法能够解决地球,那就意味着地球本身的科技水平不足以威胁到星族,便也没有侵占的必要。 ...
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,可惜她至死才知!但她意外重生了,她说,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!...
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!他,身世成迷,被国家所弃。她,美艳聪绝,却红颜多舛。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‘杀神’‘回归都市,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,是命运的安排,还是人为的设计?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,挥手搅动都市风云,轻松纵横四方无敌。...
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,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,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,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。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。喜欢,在一起,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。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,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,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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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之傲骨永长存,满身胆气与天争,钢牙利爪削金石,振翼当能啸长空,撼雷霆,逆江河,鳞尾一扫山必摧!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,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,宁可玉碎,不为瓦全,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…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,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,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。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。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,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。哦…好…行…龙崽打了个哈欠,疲态尽显,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