百万字到四百万字之间,现在160万字结束,匆忙的一逼。 先说说写这本书的想法吧:灵气复苏文成了潮流,我自然也要跟风一把,恰好看了一部动漫《我的超能力女儿》,讲的是一个帮派分子捡到了拥有超能力的女儿,其实很好看,但我觉得靠女儿不如靠自己,于是就有了这本书主角的金手指。 基础设定自然是灵气复苏,理由,是上本书《真科技无双》中那只吞噬了整个赛博坦星球的纳米虫,上本书有读者问番外里为什么没有它? 自然是把它拉到这本书里来了。 可因为成绩的原因,没法把脑海中的想法一一写出来,虎头蛇尾这个词不能用,因为这本书就没有虎头,再次说声抱歉。 …… 然后再说说为什么结束吧,直到我敲完本感言的时候,这本书的均定只有279,收藏是8...
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,可惜她至死才知!但她意外重生了,她说,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!...
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!他,身世成迷,被国家所弃。她,美艳聪绝,却红颜多舛。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‘杀神’‘回归都市,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,是命运的安排,还是人为的设计?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,挥手搅动都市风云,轻松纵横四方无敌。...
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,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,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,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。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。喜欢,在一起,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。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,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,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。...
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,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,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,让他一边默默崛起,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,最终俘获美人心,站在人生巅峰。...
龙之傲骨永长存,满身胆气与天争,钢牙利爪削金石,振翼当能啸长空,撼雷霆,逆江河,鳞尾一扫山必摧!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,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,宁可玉碎,不为瓦全,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…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,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,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。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。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,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。哦…好…行…龙崽打了个哈欠,疲态尽显,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