戈薇一行人,瞪大了眼睛,嘴角有些不自觉的抽动了几下。 “刚刚那个……,是犬夜叉做的吗?” 法师难以掩饰眼中的惊讶,说出了连自己都不相信的话。 “不是,铁碎牙,可没有这种奥义……” “那……” “战斗应该结束了,我们得快去找犬夜叉才行” “戈薇小姐说的不错,虽然不知道是谁闯了进来,但对方的目的既然是龙骨精,犬夜叉想来应该没事” 虽然话是这么说着,但众人对犬夜叉能否在那余波中活下来,心里都还是没底。 而此时,一片焦土与废墟的战场中央,士郎的身影,从小山般的骸骨上踏过,失去了妖力的维持,即使生前如何强大,死后也不过冢中枯骨。 “嗯,还有活着的人?” 顺着微弱的气息,士郎在一堆乱石中,找到了奄奄一息的...
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,可惜她至死才知!但她意外重生了,她说,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!...
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!他,身世成迷,被国家所弃。她,美艳聪绝,却红颜多舛。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‘杀神’‘回归都市,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,是命运的安排,还是人为的设计?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,挥手搅动都市风云,轻松纵横四方无敌。...
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,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,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,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。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。喜欢,在一起,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。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,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,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。...
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,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,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,让他一边默默崛起,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,最终俘获美人心,站在人生巅峰。...
龙之傲骨永长存,满身胆气与天争,钢牙利爪削金石,振翼当能啸长空,撼雷霆,逆江河,鳞尾一扫山必摧!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,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,宁可玉碎,不为瓦全,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…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,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,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。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。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,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。哦…好…行…龙崽打了个哈欠,疲态尽显,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