喜欢呗,两人都要结婚了,还偏偏不结婚,非要一起死,真是……哎,袁隆平最大的错就是让你们吃的太饱了。” 路遥微微睁开眼睛,茫然的问:“你喜欢我?” 木小双笑笑,道:“不确定。” 门被一个人踢开,云书怒气冲冲的走进来,盯着木小双冷笑,道:“木小双,你果然在这儿,你终于得逞了!” 路遥看着木小双问道:“木小双,你是真失忆还是假失忆?”他凌厉的眼神像是刀子一样,一寸一寸的游走在木小双的脸上,木小双被看得很不自在,就有点儿不知所措。 “明明以前跟我在一起的事情都记得,有些事情你却假装不记得?是谁说只要我把敖包相会给你,你就安心和我在一起,是谁说你只是怕将来遇到坏人,所以要毒药防身的?我真傻?毒药千千万万,你为什么偏偏要敖包相会?” ...
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,可惜她至死才知!但她意外重生了,她说,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!...
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!他,身世成迷,被国家所弃。她,美艳聪绝,却红颜多舛。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‘杀神’‘回归都市,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,是命运的安排,还是人为的设计?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,挥手搅动都市风云,轻松纵横四方无敌。...
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,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,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,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。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。喜欢,在一起,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。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,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,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。...
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,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,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,让他一边默默崛起,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,最终俘获美人心,站在人生巅峰。...
龙之傲骨永长存,满身胆气与天争,钢牙利爪削金石,振翼当能啸长空,撼雷霆,逆江河,鳞尾一扫山必摧!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,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,宁可玉碎,不为瓦全,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…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,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,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。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。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,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。哦…好…行…龙崽打了个哈欠,疲态尽显,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