游戏一直玩到傍晚,当肚子叫起来,才发现时间过的很快,都到晚饭时间了。李游去旁边的中餐馆端了一大桌子的菜,和闷墩儿吃了顿大餐,反正现在有钱了,让它使劲吃都没事。 吃饱喝足,李游带着闷墩儿出门溜达一圈,消化消化,同时看看傍晚的夜色。走的时候,还带上了红霞剑,据818号所说,与自己的剑呆的久了,彼此间就会产生默契。 这一幕,被躲在路旁的孙志看在眼里。他一直在监视着李游的动向,隐蔽守在门口不远处的地方,一直没有走动。现在看到李游主动出来,不由觉得这真是一个好时机。 已经到了傍晚,夜色开始降临,光线变暗,更加利于他行动。他的主要目标是那条白色的小狗,只要能把它带走,就是最大的收获。至于带着妖兽的小子,收不收拾他都无所谓,难道还真需要为老大的他亲自给小弟出气? ...
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,可惜她至死才知!但她意外重生了,她说,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!...
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!他,身世成迷,被国家所弃。她,美艳聪绝,却红颜多舛。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‘杀神’‘回归都市,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,是命运的安排,还是人为的设计?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,挥手搅动都市风云,轻松纵横四方无敌。...
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,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,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,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。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。喜欢,在一起,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。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,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,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。...
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,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,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,让他一边默默崛起,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,最终俘获美人心,站在人生巅峰。...
龙之傲骨永长存,满身胆气与天争,钢牙利爪削金石,振翼当能啸长空,撼雷霆,逆江河,鳞尾一扫山必摧!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,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,宁可玉碎,不为瓦全,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…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,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,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。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。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,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。哦…好…行…龙崽打了个哈欠,疲态尽显,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