样美味,更是与珍馐美味的帝王之宴相比,又差得远些。就连饮的酒,也能不过是自酿泛着绿沫的新酒罢了。 可是广俊王却觉得这酒竟似年少几人同游时,在一处不知名的小镇饮到的甘酿滋味。 “这是我托人寻来的方子,自己酿造的,怎么样?很有当年醉翁饮的滋味吧?”放山居士笑了笑说道。 就在这时,一直在屋室里的淑慧夫人与玉珠一起走了出来。 只是在玉珠的怀里还抱着一个粉嘟嘟的小婴儿,一身淡粉带樱花的小夹袄,衬得那小婴儿愈加团粉可爱。半长不长的头发似乎是没有剪过,被一根粉色的头绳扎成了可爱的冲天辫。 符儿跟在玉珠的脚边不停说:“母后,叫符儿抱抱妹妹。” 不过那小婴儿最后还是没有被符儿抱成,辗转被送到了尧暮野的手里。看着女儿香宝儿笑着冲自己吐泡泡,尧暮野也笑看...
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,可惜她至死才知!但她意外重生了,她说,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!...
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!他,身世成迷,被国家所弃。她,美艳聪绝,却红颜多舛。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‘杀神’‘回归都市,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,是命运的安排,还是人为的设计?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,挥手搅动都市风云,轻松纵横四方无敌。...
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,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,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,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。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。喜欢,在一起,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。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,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,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。...
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,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,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,让他一边默默崛起,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,最终俘获美人心,站在人生巅峰。...
龙之傲骨永长存,满身胆气与天争,钢牙利爪削金石,振翼当能啸长空,撼雷霆,逆江河,鳞尾一扫山必摧!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,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,宁可玉碎,不为瓦全,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…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,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,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。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。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,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。哦…好…行…龙崽打了个哈欠,疲态尽显,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