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员,分别以英雄酒吧和青青夜总会为起点,向吉平推进。 百胜天从各处调拨两千人去前线支援,而此时由纪恨,徐阳,孙一,熊朝闻,影等人带领的玄武堂成员早已埋伏在执虎在市里的各处据点,趁乱杀出,打了圣域一个措手不及。 百胜天一夜没睡,直到凌晨身体实在熬不住,坐在椅子上睡着了。 九点多,范建灰头土脸的进来了,站在门口看见睡着的百胜天,犹豫了一下,转身要走。 “进来吧。”百胜天六感远超常人,范建来时他就醒了。 “战损如何?” “场子丢了一半,人员伤亡正在统计。” 百胜天长叹一口气,“我真想不明白,血盟是怎么渗透进来的,丁真是干什么吃的?” 范建犹豫一下,“这次如此多的据点被渗透,应该不是丁真得...
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,可惜她至死才知!但她意外重生了,她说,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!...
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!他,身世成迷,被国家所弃。她,美艳聪绝,却红颜多舛。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‘杀神’‘回归都市,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,是命运的安排,还是人为的设计?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,挥手搅动都市风云,轻松纵横四方无敌。...
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,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,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,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。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。喜欢,在一起,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。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,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,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。...
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,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,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,让他一边默默崛起,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,最终俘获美人心,站在人生巅峰。...
龙之傲骨永长存,满身胆气与天争,钢牙利爪削金石,振翼当能啸长空,撼雷霆,逆江河,鳞尾一扫山必摧!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,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,宁可玉碎,不为瓦全,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…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,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,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。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。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,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。哦…好…行…龙崽打了个哈欠,疲态尽显,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