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告诉了他。“原来要七七亲手杀了我啊。”他笑着仰头看向天空,这样对她挺残忍,但对他来说,能死在她手中,已是上天对他最后的眷顾了,“那么杀了我,七七呢?”他又问。“她是凤凰,没了水元珠,沉睡个千把年便会涅槃重生的。”“那就好。”回到白鹿原,他没有去其他的什么地方,只是来到了曾经他和她一起抓过鱼的小清潭。他坐潭边,看着水中锦鱼摆动的长尾,眼中染上一抹苦涩的笑意。他在这里坐了许久,直到日落月升,直到日升月落,直到第三天的黎明,他终于起身,离开这里,他想去找她,再和她说说话。他对她说了假话,他说他要杀了天下人,杀了缗和,要让这个世界生灵涂炭。因为他知道,只有这样说,她才会狠下心杀了他。是他提醒她要去九嶷山,是他看着她离开,也是他,在等着她回来,等着她……来杀了他。他一直与缗和胶粘着,迟迟未下重手,就...
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,可惜她至死才知!但她意外重生了,她说,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!...
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!他,身世成迷,被国家所弃。她,美艳聪绝,却红颜多舛。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‘杀神’‘回归都市,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,是命运的安排,还是人为的设计?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,挥手搅动都市风云,轻松纵横四方无敌。...
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,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,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,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。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。喜欢,在一起,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。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,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,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。...
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,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,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,让他一边默默崛起,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,最终俘获美人心,站在人生巅峰。...
龙之傲骨永长存,满身胆气与天争,钢牙利爪削金石,振翼当能啸长空,撼雷霆,逆江河,鳞尾一扫山必摧!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,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,宁可玉碎,不为瓦全,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…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,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,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。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。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,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。哦…好…行…龙崽打了个哈欠,疲态尽显,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