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家做饭、吃饭,一边被这对准未婚爸妈秀了一脸的幸福,不禁对定在七月的婚礼更加期待起来。虽说他不可能做到百发百中,,再加上一些医学上的保养、时间的搭配,结婚后怀孕也不会花太多时间的。 真想早点有自己的孩子,他肯定会把自己能给的最好东西、最多的爱都给他/她的。只要想到一个白白嫩嫩的,有自己血脉的可爱宝宝要叫自己宝宝,他就觉得心都要化了。只是莉迪亚学习太忙了,想早点结婚都不行。 这是未来他的孩子至少要比小康伯巴奇小半岁的节奏啊!不过算了,看在这货快四十了才第一次当爹的份上。等他十年后,孩子都能进伊顿公学了。 想想就觉得心痒难耐,好在现在已经四月中旬了,离莉迪亚毕业不过两个月,好日子就在眼前。 时间在有所期盼又无所事事的时候总是过的很慢,好在他...
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,可惜她至死才知!但她意外重生了,她说,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!...
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!他,身世成迷,被国家所弃。她,美艳聪绝,却红颜多舛。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‘杀神’‘回归都市,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,是命运的安排,还是人为的设计?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,挥手搅动都市风云,轻松纵横四方无敌。...
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,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,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,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。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。喜欢,在一起,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。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,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,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。...
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,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,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,让他一边默默崛起,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,最终俘获美人心,站在人生巅峰。...
龙之傲骨永长存,满身胆气与天争,钢牙利爪削金石,振翼当能啸长空,撼雷霆,逆江河,鳞尾一扫山必摧!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,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,宁可玉碎,不为瓦全,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…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,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,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。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。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,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。哦…好…行…龙崽打了个哈欠,疲态尽显,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