写完了,笔者终于可以做下来,在毫无精神压力之下休整一段时间了。 书已经写完,那么笔者在此,向这一阵一直跟着我读完这本小说我的忠实读者们,说一声:“足球之神!衷心感谢!” 说到此书,那就不得不先从此书的名字说起了,一开始本书,笔者是用‘玄天’这个名字的,但是经过好一阵考虑,笔者认为这‘玄天’这个名字,不能概括这个小说的全部。 于是间,笔者自己又是想到了‘掌门大师兄’这个名字,可是经过后一想,这个名字也是不行。 一时间,笔者自己辗转反侧孤枕难眠之下,便是在当时如书中一般,一个念头冲出,就是让笔者瞬间开朗了出来。 于是乎,种种原因吧,‘玄天运石’这个名字,便是在当时被笔者自己启用的作为了这本小说的题目。 说到此书的创作的前前后后,那还真是...
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,可惜她至死才知!但她意外重生了,她说,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!...
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!他,身世成迷,被国家所弃。她,美艳聪绝,却红颜多舛。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‘杀神’‘回归都市,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,是命运的安排,还是人为的设计?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,挥手搅动都市风云,轻松纵横四方无敌。...
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,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,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,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。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。喜欢,在一起,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。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,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,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。...
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,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,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,让他一边默默崛起,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,最终俘获美人心,站在人生巅峰。...
龙之傲骨永长存,满身胆气与天争,钢牙利爪削金石,振翼当能啸长空,撼雷霆,逆江河,鳞尾一扫山必摧!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,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,宁可玉碎,不为瓦全,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…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,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,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。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。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,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。哦…好…行…龙崽打了个哈欠,疲态尽显,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