村里,早些年爸妈出去打工,奶奶将我抚养大,在我六岁那年,一个黑衣人来到村庄里,以带路为理由,用一颗棒棒糖将我骗出山村。 出了山村后,我已经回不去了,他们将我敲晕,等我醒来的时候,已经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。 我被送到了一个陌生的家庭,后来我才知道,我是被贩卖了,成交价,十五万。 年幼无知的我见不到奶奶哭的撕心裂肺,养父母宽心的安慰我,问我为什么哭,我大声的喊着奶奶。 养父母才知道,我不是从孤儿院出来的,而是从山村里骗来的。 他们问我家的地址,可别说县名了,我连我住什么省都不知道,我活到六岁,从来没出过那个小山村。 养父母也无奈了,心里对我很愧疚,她们只是想要个儿子,努力了几年也没有生下来,可孤儿院领养有规则,必须无子女,可养父母有个女...
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,可惜她至死才知!但她意外重生了,她说,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!...
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!他,身世成迷,被国家所弃。她,美艳聪绝,却红颜多舛。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‘杀神’‘回归都市,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,是命运的安排,还是人为的设计?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,挥手搅动都市风云,轻松纵横四方无敌。...
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,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,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,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。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。喜欢,在一起,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。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,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,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。...
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,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,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,让他一边默默崛起,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,最终俘获美人心,站在人生巅峰。...
龙之傲骨永长存,满身胆气与天争,钢牙利爪削金石,振翼当能啸长空,撼雷霆,逆江河,鳞尾一扫山必摧!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,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,宁可玉碎,不为瓦全,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…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,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,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。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。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,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。哦…好…行…龙崽打了个哈欠,疲态尽显,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