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时候,哇力长松一口气,创作这个故事积聚下来的一股不断掉san值但不断壮大的阴影可以放下了。 连载期间都没有单章谈过创作方面的事情,是哇力写书时喜欢当个躲起来的作者,不想出现太多、说话太多而影响大家的当然我知道这种做派不合时了,以后还是要多说一些,就从现在开始吧。 写这本书源于对克苏鲁、新怪谭题材类型的兴趣和相关市场的活跃,又有医学方面的技术支持,就选择了把它们结合起来去写一个故事和一群人物。本书正是依靠这个角度带来新奇感,也是赢得大家支持的开端。 开端之后呢总体上要写怎么样的一个故事怎么去写 一方面,我追求紧凑的故事节奏,我想塑造西西弗斯那种感觉,一次又一次,一个回合又一个回合,越来越快,越来越艰难,一个世界渐渐走向深渊,像一个正常人...
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,可惜她至死才知!但她意外重生了,她说,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!...
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!他,身世成迷,被国家所弃。她,美艳聪绝,却红颜多舛。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‘杀神’‘回归都市,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,是命运的安排,还是人为的设计?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,挥手搅动都市风云,轻松纵横四方无敌。...
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,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,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,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。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。喜欢,在一起,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。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,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,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。...
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,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,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,让他一边默默崛起,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,最终俘获美人心,站在人生巅峰。...
龙之傲骨永长存,满身胆气与天争,钢牙利爪削金石,振翼当能啸长空,撼雷霆,逆江河,鳞尾一扫山必摧!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,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,宁可玉碎,不为瓦全,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…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,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,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。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。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,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。哦…好…行…龙崽打了个哈欠,疲态尽显,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