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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以人做祭品祭献神灵,古书称“用人”
,后世称“人祭”
。
人祭,不仅在原始宗教中有过,而且在往后发展阶段的宗教中也有过,这是宗教史上最黑暗的一页。
人祭起源于原始社会的部落战争。
那时生产力水平低下,人的价值不能体现。
战争中的俘虏,女性可以供人玩弄,儿童可能被收养入族,而成年男子都被杀祭神灵。
商代的人祭之风炽盛,其用人之多,手段之残,不仅有大量卜辞记述,而且有考古遗迹证明。
人祭的形式有火烧、水溺、活埋、刺喉沥血和砍头,甚至于把人剁成肉,蒸为肉羹。
春秋时代的人祭现象虽不象商代那样触目惊心,残不忍睹,但也并不罕见。
《左传·昭公十年》载:鲁国季平子“用人于亳社”
,《昭公十一年》也记述“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雎之社”
。
《史记·秦本纪》说秦穆公“将以晋君祠上帝”
,《陈涉世家》也称:“为坛而盟,祭以尉首”
。
人做为祭品的另一现象是为男神提供美女。
当青铜时代的厮杀开始后,妇女由于体力上的缺欠,失去了母系氏族时期的尊位,渐次沦为男性的奴隶,其生产、生殖能力也被贬到次要地位。
相反,女性的美迎合男性统治者的需要被片面强调起来,面目姣好的女奴成为的牺牲品。
为了满足想象中的神灵贪恋女色的,产生了以美女为祭品的习俗。
不论杀死、活埋、淹死,都是以美色娱神的表现。
名义上是让她们的灵魂去做神灵的妻妾,实际上是供神灵玩弄。
古籍载,秦灵公时曾经用公主妻河,而战国时魏国邺地“河伯娶亲”
的闹剧更是有力的证明。
人祭中还有以童男童女祭神灵的现象。
以童年人体作祭品,一是由于童体肉嫩,二是基于神仙喜欢儿童,儿童天真无邪,纯洁无瑕,这正与仙家凌空御风、长生不老的追求相关联。
血,是一种特殊的祭品。
古人相信,血是有灵魂的,血能维持人或动物的生命,一旦失血,就意味着受伤甚至于死亡,好像血有一种神奇的力量。
作祭品的血有人血,也有牲血。
佤族有猎人头作祭品的习俗,猎头的血迹就有神秘的意义,猎头血掺以灰烬和谷种播进地里,认为这样能促进谷物的生长。
锡伯族祭祀地神时,就把杀猪后的猪血洒在地里。
一些彝族人祭地时,以鸡毛醮血沾在象征土地神的树枝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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