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晚上了。 饥肠辘辘的他,根本没有时间想太多,直接夺门而出,寻觅食物去了。 人在饥饿的时候,心中只有吃的,绝对不会有别的。 饭饱思**,是很有道理的。 小区楼下,一个不起眼的小饭馆里,高远的面前摆着一盘鱼香肉丝、蒜苗回锅、手撕包菜和煎蛋汤,都是非常家常的菜。 高远狼吞虎咽,时不时拿起手机看一眼。 突然,高远放慢吃饭的节奏,他在现贴吧中发现了了说齐敏敏感染hiv的帖子。 经过高远一番研究,他觉得那个帖子并不像是假的。 虽然后面的回复中有齐敏敏出面否认,但楼主拿出了非常给力的证据,两人在酒店的合照,齐敏敏穿着制服,骚气满满,曼妙的线条让人浮想联翩,血脉喷张,完全没有半点ps的痕迹。...
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,可惜她至死才知!但她意外重生了,她说,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!...
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!他,身世成迷,被国家所弃。她,美艳聪绝,却红颜多舛。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‘杀神’‘回归都市,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,是命运的安排,还是人为的设计?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,挥手搅动都市风云,轻松纵横四方无敌。...
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,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,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,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。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。喜欢,在一起,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。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,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,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。...
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,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,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,让他一边默默崛起,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,最终俘获美人心,站在人生巅峰。...
龙之傲骨永长存,满身胆气与天争,钢牙利爪削金石,振翼当能啸长空,撼雷霆,逆江河,鳞尾一扫山必摧!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,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,宁可玉碎,不为瓦全,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…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,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,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。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。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,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。哦…好…行…龙崽打了个哈欠,疲态尽显,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