确有打算报复他。只是刘贞离开之前,专门用京城刘氏的身份,警告过他,如果但敢那么做,那么刘家与他们家不死不休。 孙戈立刻就怂了,之后学习的确又有明显的提升,武术也很有意思。打不过就加入,很正常的逻辑。 之后在陈铭一个月的补习下,孙戈高考还不错,清华北大上不去,但还有不少一本大学可以给他选择。与此同时,陈铭等人也完成了高二的期末考试,顺利进入到高三。 进入到高三备战时期后,陈铭明显感觉到学习氛围有了变化。周围原本嘻嘻哈哈的那些同学,就算下课都在努力学习。 社团依然在进行,只是他已经开始培养李思源作为新的社长,下半学期开始交接,顺便带带她,给她助威。 “这一年过得好快,感觉时间被人故意抹去了一般……”回过神来,陈铭已经开始进入高考的战场,并顺利完成...
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,可惜她至死才知!但她意外重生了,她说,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!...
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!他,身世成迷,被国家所弃。她,美艳聪绝,却红颜多舛。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‘杀神’‘回归都市,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,是命运的安排,还是人为的设计?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,挥手搅动都市风云,轻松纵横四方无敌。...
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,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,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,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。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。喜欢,在一起,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。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,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,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。...
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,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,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,让他一边默默崛起,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,最终俘获美人心,站在人生巅峰。...
龙之傲骨永长存,满身胆气与天争,钢牙利爪削金石,振翼当能啸长空,撼雷霆,逆江河,鳞尾一扫山必摧!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,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,宁可玉碎,不为瓦全,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…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,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,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。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。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,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。哦…好…行…龙崽打了个哈欠,疲态尽显,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