啥意思了,无外乎是换个行业继续赚钱,姚衣的钱已经够了。 上个月挂月榜,我就说过快完本了,当时预计的是这个月初完本,终究也是不舍,拖到中旬,拖到现在,再拖下去也不合适了。 别看这书成绩不好,月初7100均订,现在反而掉到7000出头了。可是去年八月份到现在,我对这本书的感情,比谁都要深刻。完本这个决定我也是纠结之中下的,第一次写书,现在要完本了它,感觉像是失去了什么似的,心里酸酸的可难受了…… 最开始写书,桐棠那个傻白甜极力赞成,我也是个冲动的人,说写就写,根本没做啥准备,把心里一直想表达的表达出来。可是这是网文,不是纪实录,那些我根据现实改编进来的东西,写成网文并不一定适合。之前灰灰大大看我书,这样说我的:“你过分地追求合理,没有网文的爽点,不行的。...
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,可惜她至死才知!但她意外重生了,她说,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!...
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!他,身世成迷,被国家所弃。她,美艳聪绝,却红颜多舛。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‘杀神’‘回归都市,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,是命运的安排,还是人为的设计?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,挥手搅动都市风云,轻松纵横四方无敌。...
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,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,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,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。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。喜欢,在一起,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。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,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,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。...
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,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,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,让他一边默默崛起,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,最终俘获美人心,站在人生巅峰。...
龙之傲骨永长存,满身胆气与天争,钢牙利爪削金石,振翼当能啸长空,撼雷霆,逆江河,鳞尾一扫山必摧!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,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,宁可玉碎,不为瓦全,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…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,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,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。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。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,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。哦…好…行…龙崽打了个哈欠,疲态尽显,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