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端。班主任坐在前面说了一堆废话,最后我给总结了一下就是明天开始军训,然后今天晚上让我们写个军训前的日记,准备好军训的状态。 时间是半个小时,说完了以后我们就开始动手写了,灵井说“这人有病吧,听说过军训后写感受的第一次见军训前让写感受的,难道写哎呀我好期待军训啊,军训快到碗里来吧,教官快来折磨我吧。”看他一脸的表情,甚至是有些享受。我跟胖子异口同声“你个变态。” 跟他们扯了会儿我就赶紧开始写了,我心里一直告诉我自己要听话,他让我干嘛我就得干嘛。赶紧写完省的一会儿他找我事,结果我发现我想错了。 “都写完了吧。”他站在前边一脸的严肃。等了半天下边没人回答他,他直接就走了下来。一步一步的奔着我走过来。“你,来上去念一下你写的。”没错就是我,肯定是故意的。 ...
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,可惜她至死才知!但她意外重生了,她说,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!...
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!他,身世成迷,被国家所弃。她,美艳聪绝,却红颜多舛。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‘杀神’‘回归都市,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,是命运的安排,还是人为的设计?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,挥手搅动都市风云,轻松纵横四方无敌。...
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,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,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,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。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。喜欢,在一起,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。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,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,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。...
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,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,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,让他一边默默崛起,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,最终俘获美人心,站在人生巅峰。...
龙之傲骨永长存,满身胆气与天争,钢牙利爪削金石,振翼当能啸长空,撼雷霆,逆江河,鳞尾一扫山必摧!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,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,宁可玉碎,不为瓦全,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…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,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,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。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。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,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。哦…好…行…龙崽打了个哈欠,疲态尽显,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