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,情绪爆发后,理智终于归位,想催着容臻抓紧时间去医院检查,毕竟看病看早不看晚。 谁知,男人说完那句娶她,竟莫名其妙地把她推开,然后交代站在后面的小宝,“带着你干妈去休息室吧。” “遵命!” 小宝踮脚拉起苏澜的手,小脸上写着急不可待,“快走吧,干妈!” “去哪儿啊?” 苏澜问的是小宝,眼睛却看着容臻。 谁知,小宝不解释,男人也不明说,只点了点她白色裙子上的一块饮料的印记,“这里,脏了,先去换件衣服吧。” 苏澜这只刺猬,脱了刺就变得软萌可爱,还带着深深的依赖。 她低头看了眼那块痕迹,是刚才看到容臻被刺中时站起来的动作太猛,撞倒了桌上的果汁,可她不在乎这些,她在乎的是,事情已经结束了,...
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,可惜她至死才知!但她意外重生了,她说,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!...
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!他,身世成迷,被国家所弃。她,美艳聪绝,却红颜多舛。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‘杀神’‘回归都市,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,是命运的安排,还是人为的设计?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,挥手搅动都市风云,轻松纵横四方无敌。...
主角叫桃花和尚的小说是隔壁有只桃花妖,它的作者是娉安所编写的仙侠奇缘类小说,内容主要讲述一只桃花妖看上了隔壁山头的小和尚,准备打晕了拖回家的故事。桃花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极简单的事。喜欢,在一起,然后一起做羞羞的事。可等她真的喜欢上一个人,搭上半条命之后才发现,原来光是在一起就有那么难。...
直到跟白富美结婚以后,叶默才知道城里套路深,不过他并没有回农村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,让他一边默默崛起,一边踩最贱的人装最牛的逼,最终俘获美人心,站在人生巅峰。...
龙之傲骨永长存,满身胆气与天争,钢牙利爪削金石,振翼当能啸长空,撼雷霆,逆江河,鳞尾一扫山必摧!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,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,宁可玉碎,不为瓦全,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…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,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,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。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。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,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。哦…好…行…龙崽打了个哈欠,疲态尽显,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...